京津冀2023-2024秋冬季大气治理方案出炉!
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》《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》,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,制定本方案。

基本思路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

保护大会精神,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效统筹经济平稳运行、民生保障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细颗粒物 (PM,)浓度为主要目标,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,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。坚持问题导向,突出精准治污、科学治污、依法治污,有序推进钢铁水泥及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、挥发性有机物(VOCs) 综合治理、散煤治理等“十四五”规划重大工程;深入开展柴油货车、锅炉炉窑、扬尘、秸秆等综合治理,积极培育大气治理标杆企业;强化区域联防联控,有效应对重大污染天气;加大监督邦扶和考核督察力度,切实压实工作责任。

实施范围:

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河北省石家庄、唐山、秦皇岛、邯郸、邢台、保定、沧州、廊坊、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和辛集、定州市、山西省太原、阳泉、长治、晋城、晋中、运城、临汾、吕梁市、山东省济南、淄博、枣庄、东营、潍坊、济宁、泰安、日照、临沂、德州、聊城、滨州、菏泽市、河南省郑州、开封、洛阳、平顶山、安阳、鹤壁、新乡、焦作、濮坊、衡水市以及三门峡、商丘、周口市以及济源市、陕西省西安、铜川、宝鸡、咸阳、渭南市以及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、韩城市。

主要目标:

2023:各城市确保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2023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。

秋冬季期间:各城市完成PM2.5浓度控制目标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目标。

2023大气治理目标

主要任务

一、有序推进“十四五”规划重大工程

1、高质量推进钢铁、水泥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

实施超低排放低改造的企业洗择成熟适用的技术路线,严把工程质量,确保全工序、全环节达到超低排放要求。2023年12月底前,完成钢铁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并公示的产能超过5000万吨。加强评估监测工作质量管理。

2、扎实推进VOCs综合治理工程

以石化、化工、工业涂装、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为重点,持续开展源头、过程和末端全流程治理改造提升。加强企业运行管理。2023年12月底前,完成企业VOCs治理设施建设或改造1036家、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1237家、储罐及装载设施废气综合治理3017个。

3、稳妥有序推进散煤治理

因地制宜、稳安有序推进平原地区清洁取暖改造。持续深入推进农业生产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。2023年采暖季前,完成散煤治理78.2万户,其中,北京、山西、山东、河南分别完成2万户、7.2万户、45.2万户、23.8万户。2023年12月底前,完成农业用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5509台。

二、深入推进锅炉、炉窑综合整治

1、推动落后燃煤锅炉、炉窑淘汰更新

开展全面排查,完善锅炉和炉窑清单。依法依规淘汰35蒸吨/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。推动间歇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新型煤气化工艺改造: 取缔燃煤热风炉: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炉窑以及燃料类煤气发生炉,加快推动使用清洁低碳能源或利用工厂余热、集中供热等进行替代。2023年12月底前,淘汰燃煤锅炉47台、煤气发生炉168台: 山西关停炭化室高度4.3米焦炉陕西制定炭化宝高度4 3米佳炉退出方实,明确时间进度安排。

2、深入推进锅炉、炉窑综合治理

组织开展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。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,生物质锅炉禁止掺烧煤炭、垃圾、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。

3、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

推进易起尘物料储存及输送过程密闭、封闭改造,确保废气应收尽收,配套建设静电、袋式等高效除尘设施。全面排查治理设施及烟道、炉体密闭负压情况,杜绝烟气泄漏。

三、持续开展移动源综合治理

1、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

新建或迁建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企业、物流园区和港口,原则上要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。唐山市推动水曹铁路运力提升,2024年3月底前货物运量力争达到0.2亿吨。推进煤炭、火电、钢铁、焦化、建材等行业企业清洁运输,中长距离运输主要采用铁路、水路运输,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货车。

2、推进老旧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

新增或更新的公共领域用车新能源化比例不低于80%。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重型货车以及场内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。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淘汰更新。

3、加大移动源排放达标监管力度

组织开展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检查。统筹开展新生产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。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。

4、加强车用油品综合执法

持续清理整顿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自建油罐、流动加油车(船) 和黑加油站点。对车船和工程机械实际使用的柴油和尿素进行抽测,对发现的非标油问题线索进行溯源。

四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

1、依法依规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

各地研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,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,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。

2、强化区域联防联控

省内应急联动城市原则上启动同一级别预警。不得出现达到预警启动条件但未依法启动的情况:不得以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由,不按应急预案要求随意启动预警、提高预警级别、延长应急响应时间。公开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,接受全社会监督。

3、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

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,可视情减少小微涉气企业管控措施。依法依规查处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,按规定下调绩效等级。

五、创建一批大气治理标杆企业

1、积极创建大气治理标杆企业

按照“建设一批、培育一批、提升一批”的原则,分行业分类别建立绩效提升企业名单,推动环保水平整体提升。中央企业、国企及行业龙头企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,切实发挥模范带头和引领示范作用。

2、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

充分发挥绩效分级、差异化管控措施的引导作用,鼓励“先进”,鞭策“后进”,促进行业整体转型升级。切实突出正向激励,纳入正面清单的标杆企业,监督执法做到“无事不扰”。完善绩效等级动态调整机制。

六、保障措施:

大气治理保障措施

阅读推荐

云展览 电话咨询

蝶莱产品问题,建议反馈,维修维护问题投诉等请拨打 客服热线

400-996-2062

业务咨询与报价

熊经理:

18922305014

(周一至周日 8:00-20:00)

微信1
qr-code
微信2
qr-code